加拿大移民之夫妻团聚
加拿大夫妻团聚移民对于申请方的要求极为简单,不要求学历,不要求工作经验,不要求语言能力,不要求资金证明,只要担保人具有担保资格并且能证明真实配偶关系和居住在加拿大的意向就基本可以移民成功。
最近几年夫妻团聚政策的变化:
- 2017年4月28日,加拿大移民局发布了一条重要消息:加拿大政府已经取消了强制被担保的配偶或伴侣登陆后必须与其担保人同居一起两年,以确保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一限制条款。详情请见:好消息!从今日起,配偶团聚移民登陆后即可获得无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 2016年12月7日上午,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 (John McCallum) 在多伦多周边的城市Brampton宣布,联邦政府将拨款2500万,加快审批本国公民担保配偶或伴侣、父母及子女 (spouses, partners and children) 申请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放宽配偶团聚条件,加拿大居民担保夫妻团聚的等候时间大幅缩减为1年。详情请见:最新 | 加拿大家庭团聚12月15日推出新政
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擔保人必須是加拿大公民或定居在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 如果擔保人是公民,申請擔保時可以不居住在加拿大境內
- 如果擔保人是加拿大永居,申請擔保時必須是定居在加拿大
- 年齡要在18周歲以上;
- 承諾給申請人提供經濟支持(需提供書面文件):
- 配偶和伴侶需要提供3年;
- 受供養子女提供10年或者持續到25歲,以先到的為準(比如申請人當前17歲,那麼需要提供到25歲,如果當前申請人13歲,只需提供到23歲即可);
- 如果擔保人是通過申請配偶或者同居伴侶擔保而移民的,那麼只有當擔保人成為加拿大永居的時間滿5年,才能擔保其配偶或同居伴侶移民(即使在這5年期間,申請人已經入籍,仍舊受5年擔保時間的限制); 如果擔保人之前擔保過配偶、伴侶移民,只有當他們成為永居3年後,擔保人才可以重新擔保其他人。
- *如果申請人當前定居魁省,需要滿足魁省的要求。
不符合担保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 沒有按法庭判決支付贍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
- 除身體殘疾以外的其他原因而申請政府財政援助的;
- 因為以下原因被判有罪的:性侵、暴力、攻擊親屬導致肉體傷害、試圖或者威脅性犯罪行為(要看犯罪類型、發生的時間和是否已經暫停記錄);
- 擔保人是通過申請配偶或者同居伴侶擔保而移民的,且成為加拿大永居的時間不滿5年的;
- 由於延期支付或者忘記支付,未償還移民貸款;
- 正在服刑人員;
- 宣布破產還未受理完成的。
如果有客戶涉及以上情況,擔心會不會影響他的申請的話,需要先提供具體的文件材料。比如,有犯底的擔保人,需要拿到他的具體判決書,我們需要根據犯罪時年齡、犯罪地、罪名、量刑、判決時間作綜合判斷。
关于未领结婚证的同居伴侣: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法明確規定:common-law partner means, in relation to a person, an individual who iscohabiting with the person in a conjugal relationship, having so cohabited for a period of at least one year。即在移民法的框架下,如果同居的兩個人就像已婚配偶那樣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就是同居伴侶關係,等同於已婚配偶關係
如果可以出示到兩個人共同生活超過一年的證據,證明同居伴侶的關係,係無問題的,可以遞交夫妻團聚申請。
关于回加拿大居住的意向:
加拿大夫妻團聚的申請,除了真實的婚姻或同居伴侶關係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量點,就是有Canadian tie(與加拿大的聯繫),包括但不僅限於家庭聯繫(Family Tie)、社區聯繫(community tie)、加拿大房產(Property in Canada),(Canadian Education)加拿大教育經歷,及加拿大工作經驗(economic establishment).
如果跟著父母一起離加拿大很多年,我們會建議他們先入境定居,再提交境內夫妻團取申請。如果能有一年的報稅記錄更好,但要注意的是,從夫妻團聚申請被接受起,申請人可獲開放式工簽,合法在加拿大工作,但申請人不建議離境。萬一申請被拒,不能上訴,只能申請司法覆核。
關於夫妻團聚的審核:
加拿大移民局對夫妻團聚移民的申請共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擔保人申請擔保資格;
第二階段:被擔保的配偶申請永居身份。
目前申請的審查時間都能在12個月內完成。
關於夫妻團聚申請費(由移民局收取):
- 擔保申請(每個申請):75加幣;
- 主申(擔保人):475加幣;
- 做為主申請的19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75加幣;
- 被擔保人(配偶或擔保人的22周歲以上子女):550加幣;
- 財政無法自足的已滿19周歲的隨行子女:150加幣;
- 主申的未婚且沒有同居伴侶的22周歲以下的子女,或者22周歲以上的財政無法自足的子女:150加幣。
- 登陸費:每個490加幣
關於上訴:
境外夫妻團聚如果被拒,擔保人必須在收到拒簽信後的30天內起提出上訴,否則當棄權,即重新遞交申請。而境內夫妻團聚是沒有上訴權的,只能直接到聯邦法院申請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
如果上訴聆訴贏了,可以直接推翻移民官的決定,案子直接被批准。如果敗訴,可以選擇聘請律師去聯邦法院申請司法复核,或重新申請。
最後,加拿大夫妻團聚近幾年均被查出多宗造假。我提醒一下各位朋友,移民申請不要提供虛假信息,不要隱瞞信息。在misrepresentation(提供虛假信息/瞞報信息) 的問題上,加拿大移民法以及相關的案例法的精神是“廣泛適用,不給機會”。一旦被判為Misrepresentation,申請人會被罰5年不得入境。大家一定不要存在僥倖心理,不要以為不影響申請就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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