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处的翻译件是否可以接受?加拿大移民申请材料翻译要求详解!
加拿大移民局关于文件的翻译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提交申请时没有附上翻译件,其申请可能因文件不全而被退还。在所有情况下,非英语或法语的证明文件必须附有原始文件的正式翻译件,或原始文件的英文或法语认证副本。
翻译件必须是:
- 原始文件,或
- 原始文件的核证副本,或
- 由经过认证的翻译人员认证,或者如果翻译不能由经过认证的翻译人员提供,则必须附有宣誓书,并且
- 在申请时一并提供
注意:已经是英文或法文的文件不需要翻译。例如,一份用法语填写的申请可能会附有一份英文文件。不需要英文文件的翻译。
重要提示:非英语或法语的文件,可以用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原件复印件。当提交原始文件的核证副本时,随附的译文必须是核证副本,并且翻译人员必须在核证副本和译文上盖章。
有不少申请人对是否提供由中国公证处翻译文件有所疑虑。公证处翻译文件虽然是官方文件,但似乎不符合加拿大移民局对翻译文件的要求。
最近IRCC给出了回复,承认由中国公证处翻译的文件。中国公证处的翻译包含符合 IRCC 要求的印章。如果移民官有任何疑虑,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移民局官网上指出,如果是在加拿大以外进行的翻译,申请人可使用在翻译完成所在地得到认可的翻译人员的服务。但不得由申请人自己、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的代表或顾问进行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