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发布双重意图(Dual Intent)审核标准,移民倾向不能作为拒签理由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近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双重意图(Dual Intent)的审核标准。这是加拿大移民局史上首次明确表示,有移民倾向的人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是合理及合法。未来申请加拿大临时居民签证,有移民倾向不能作为拒签理由。

加拿大移民难民法 A22(2)规定:如果签证官确信申请人在获准逗留期限结束前会离开加拿大,则成为永久居民的意图并不排除他们成为临时居民。这意味着短期签证只要证明不会非法逾期滞留,和成为永久居民的意愿不冲突。
在评估临时居留申请时,官员须会考虑申请人以下因素:
- 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
- 经济支持来源
- 与母国的联系
- 逗留的目的和背景
- 提交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 过去遵守适用于临时居民(访客、学生和工人)的要求,以及生物识别信息
评估申请人可能有双重意图的申请与评估任何其他临时居留申请相同。申请人都受个人评估的程序公平所保护,应获得公正无偏见的审批决定。如果申请人已有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签证官须考虑申请人过往或现有的移民申请。
IRCC再次强调双重意向本身不是拒签理由, 提醒签证官根据自身判断,以及移民法条款 A22(2)来做出决定。如果签证被拒,签证官需在GCMS全球申请管理系统申请注释中说明拒签理由。如果双重意向和拒签相关,签证官必须明确提及并解释为什么不相信申请人会按时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