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卡明年到期,仍因居住不足,被签发离境令(removal order)
2022 CANADA DAY
7月1日是一个普天同庆的好日子。国内有建党节,香港有回归25周年,加拿大有国庆日。然而我们移民顾问团队放假不放责任,昨天晚上我们老师连夜去边境,工作直凌晨。
某客人通过EE申请PR,并于2018年夏天完成登陆,但是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在加拿大居住。考虑到PR卡明年才到期,于是趁长周末出游,从内陆边境入境,结果被CBSA签发removal遣返令!客人原以为自己英文好,可以自行解决,所以通知我们出发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等我赶到时,客人已经面试完了。虽然removal order还没签字,但官员坚持不改意见。于是我们只能就现状为客人谋求最大的利益,这也是我从业以来最可惜的removal order。
PR居住时间是一个滚动的计算
移民法第28条规定,永久居民必须遵守每五年的居住义务。
移民局官网也有对PR status的居住定义做出说明:要保持您的永久居民身份,您必须在过去五年中在加拿大居住至少 730 天。这 730 天不需要连续。您在国外的部分时间可能计入 730 天
1. PR居住时间是一个滚动的计算,而非枫叶卡上的到期日;
”五年内住二年“,这个规则乍一看似乎很简单,但实际上却相当复杂。很多人以枫叶卡上的时间为五年期。但是,根据 IRPA 第 28(2)(b) 段,居住义务的五年期是滚动期。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因为例如,虽然连续十年只有两个单独的五年期,但以滚动方式计算时,至少有六个——12345、23456、34567、45678、56789 和 678910。
从法律上讲,如果永久居民经常不在加拿大,则在这十年内的所有六个滚动周期中,他/她可能必须在加拿大停留至少 730 天。
2. 移民局官员无权自动检查居住义务
尽管必须以滚动方式计算,但移民官员无权自主核查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 只有当有人申请永久居民卡或旅行证件,或者当他们在国际旅行后在入境口岸返回加拿大时,移民官才有权这样做。
另外,移民局官员只能检查前五年的居住义务 – 在过去五年中有 730 天的实际居住天数。对于那些成为永久居民不到五年的人,他们只需要证明他们在作为永久居民的第一个五年内还有足够的时间来满足730天的要求也没有问题。
如果PR达到居住要求而在加拿大境外申请旅行证件时,海外的签证官通常不会签发旅行证件,如果他们没有在期限内对决定提出上诉,永久居民身份将被终止(收到决定后 60 天)。
3. CBSA有权在PR入境时核查居住时间和签发离境令
如果在边境官员的检查后,PR确实没有合理的原因说明,且没有计划满足遵守居住义务,CBSA官员可以发出离境令(removal order)。从收到离境令起30天,PR有权提出上诉的时限(30 天)。但是,30天已过而PR未提出上诉,离境令将生效,即PR自动放弃PR身份,且必须在 30 天内离开加拿大。如果在离境令生效后30天内未离开加拿大,将成为驱逐令,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再次返回加拿大。
陆路入境是一个技术活,不全是运气!
很多PR过期听说可以从美国入境,都想尝试。我们也有1990年PR登陆后再没有来过加拿大的客人成功以PR身份入境的成功案例。
但是,闯关的成功是看Canadian tie (与加拿大的联系)和residential intention(居住意向)。其实,不完全是看官员的心情和申请人的运气。运气成分有,但是也需要看呈现出来的证据。
如果真心看重加拿大PR的话,请申请人在工作、生活、家庭上等方面都需要对加拿大持续联系和关注。更重要的是有把生活重心转回到加拿大的强烈意愿和实际行动。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XYZ移民咨询。
专业顾问陪伴是非常必要的!
加拿大持牌移民顾问受政府和协会监督,可以合法代表客人处理移民法里的申请和上诉,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正如我们之前分享的,顾问可以在过境官员面前并不能代替你回答问题,甚至翻译。但是在多个申请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如果没有顾问的陪伴,CBSA官员可以不遵守法律程序地威吓申请人,包括没收枫叶卡和证件,在自愿放弃PR上签字等。
所以再次强调,如果客人想通过边境,专业顾问陪伴是非常必要的,顾问能够越早介入越好。如果顾问不同行,随后的麻烦可能指数级增加。
更多留学移民资讯,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