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IAD上诉申请后,该如何准备和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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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aring and disclosing documents for the appeal图片

文件在证明你的案件时可能非常重要。如果它们与需要决定的事情有关,它们可以帮助你成功。提供文件被称为 “披露”。以下是你在准备和披露上诉文件时应遵循的规则的分步指南。这些规则载于IAD实践规则的第28至35条。

1

翻译文件

你的文件必须是英语或法语的。如果你的文件不是英语或法语的,那么你必须翻译。

– 一份原件的复印件

– 文件的英文或法文译本

– 一份翻译员的声明

– 翻译文件的人必须签署一份声明并注明日期,说明他们准确地将整个文件从书写的语言翻译成英语或法语。

– 翻译者不能是与上诉结果有利益关系的人。例如,这意味着你的文件不能由你自己或你的朋友或亲戚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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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整理和打包文件

– 你必须把所有的文件按照你希望的顺序放好,并给所有的页面连续编号(从第1页到最后一份文件的最后一页。如果有多个文件,给每个文件连续编号(1、2、3、4…)。你必须提供一份你要披露的文件的目录或索引。该表应描述每份文件并给出其编号。

– 你必须在文件包的第一页写上你的IAD档案号和UCI。

– 任何专门为上诉准备的文件必须是打字的。支持性文件,如信件、卡片、汇款收据等应复印或扫描成字母大小(8 ½ x 11英寸)的PDF文件。图片

3

提交文件

完成文件整理后,就需要在截止时间前保证把文件送至IAD和政府律师

– 你必须向移民局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部长律师各发送一份副本。

– 最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你的文件,或者你也可以通过邮寄、挂号信、传真或快递发送。

– 你应该保留你文件的原件。图片

关于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文件的说明图片

【电子邮件内容需包含以下部分】

– 你必须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中包括你的姓名、IAD的档案号和独特的客户识别码(UCI)。这些都可以在你从IAD收到的信件的顶部找到。

– 你的所有电子邮件必须在同一封邮件中同时写给移民局和部长办公室。你可以在你收到的确认上诉的信件中找到这些电子邮件地址

【关于电子邮件的附件的说明】

– 文件必须以PDF格式提交,请将所有证据作为一个文件提交,不要作为单独文件提交。

– 如果可能,任何IRB表格(如听力需求确认书)应作为一个单独的PDF文件提供,不要与你的披露文件合并。

– 你的电子邮件的总文件大小,包括所有附件,不能超过20mb

– 文件大小超过20mb的电子邮件可能无法成功传送给所有收件人。对于较大的文件,您可以通过邮件发送,或者您可以联系IAD注册办公室进行指导

– 文件的纸张大小应该是21.5厘米 X 28厘米。(8 ½ x 11英寸)。

– 文件必须包含你的姓名、IAD档案号和UCI – 文件还必须符合上述说明。

– 对于需要签名的文件,一般可以接受打字签名。如果文件在法律上需要手写签名(如宣誓书),只要发件人保留原件,文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接受。

在你发送电子邮件后,你会收到一个自动回复,表明你的电子邮件已被IAD的电子邮件服务器收到。如果你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文件,你不需要邮寄纸质副本。

不符合上述说明的电子邮件可能会被退回给当事人,并指导当事人重新正确提交。图片

纸质文件的递交说明图片

如果您选择通过普通、挂号信、传真或快递发送披露信息,也按照上述相同步骤准备你的披露文件。

– 你必须在21.5厘米×28厘米(8.5×11英寸)的纸上打印或影印你的文件,而且只能是一面。(8 ½ x 11 英寸)的纸张上。

– 照片必须是复印的。

– 如果你通过传真发送披露信息,每次传输的最大数量为20页。

– 当您将文件发送给IAD时,您必须附上一份书面声明,说明您如何以及何时向部长律师提供这些文件。如果你发送的文件不止一份,你可以将你的声明写在你的文件清单上。

比如说 “我于[日期]通过[递送方式]将这些文件提交给政府律师的[地址]”。

– 你可以在你收到的信上找到IAD的地址。

4

截止日期

部长律师和移民局必须在听证会前20天内收到你的文件,或在移民局要求提供文件的任何信件中指明的截止日期前收到。

如果你从加拿大以外的地方邮寄文件,请预留额外的20天时间,以便在加拿大的任何地方交付。

如果你延迟披露文件或不遵守披露规则,那么你不能在聆讯上使用这些文件,除非审理你上诉的成员允许。

政府律师也可以提供文件作为聆讯的证据。他们也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20天提供这些文件。如果在收到政府律师提供的文件后,你有额外的文件来回应律师的文件,你必须在听证会前不晚于10天提供这些文件。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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