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下放省提名(PNP)审批权,联邦不再“指手画脚”?
很多客人在社交媒体都有分享,拿到省提名,结果被联邦拒了,巨无语。
2026年3月30日,加拿大移民部(IRCC)发布了一项重大的监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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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移交: 明确提到“监管变更将评估‘经济定居能力’(Economic Establishment)和‘居住意向’(Intent to Reside)的权限从 IRCC 移交给省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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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职能转变: 官网证实,联邦移民官现在的职责仅限于核实身份、提名函有效性、犯罪记录、安全背景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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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放权”是强制性的:文中明确使用了 “Officers do not have the authority to conduct a separate assessment…”(移民官无权进行独立评估),这为申请人应对不合理的联邦阶段调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护身符。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updates/2026-pnp-determining-exam.html
| 评估维度 | 2026年3月30日之前(旧政) | 2026年3月30日之后(新政) |
| 居住意向 (Intent to Reside) | 省政府初审,联邦IRCC有权重新评估并因质疑意向而拒签。 | 省政府全权负责。只要省里发了提名函,联邦默认认可其居住意向。 |
| 经济定居能力 (Economic Establishment) | 联邦官员可独立评估申请人是否能在加拿大立足,存在“二次审查”。 | 省政府全权负责。联邦不再对此进行独立评估。 |
| 联邦政府的职责 | 综合审查:身份、背景、医疗、居住意向、经济能力等。 | “后台”审核:仅负责核实身份、提名函有效性、犯罪记录、安全背景及体检。 |
以前省里说“行”不算完全行,联邦说“不行”就得撤;现在省里说“行”,联邦在居住意向和经济能力上必须听省里的。
非常关键的操作细节,需要我们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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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效力: 官网明确提到,这项新规不仅适用于新申请,也适用于2026年3月30日之前提交、但尚未完成资格审核(Eligibility)的库存申请。这意味着很多正在排队的申请人会立即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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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机制(Procedural Fairness): 官网详细说明了如果联邦移民官发现了影响申请人资格的“负面信息”,他们不能直接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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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必须在 60-90 天内咨询对应的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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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省政府决定撤销提名,联邦才拒签;如果省政府坚持支持该申请人,且不涉及违法或安全问题,联邦必须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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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的拒绝权: 官网提醒,虽然居住意向和经济能力归省里管,但“被动投资”(Passive Investment)和“移民相关投资计划”**(Immigration-linked investment scheme)的解释权依然在联邦手里。如果涉及这类投资移民,联邦仍有权干预。
既然省政府拥有了最终裁定权,为了对本省社会经济负责,各省在发放提名函(Nomination)时,必然会对申请人的当地联系(如工作Offer、亲属、过往居住史)进行更严苛的审查。
如果联邦在审理中发现可疑信息,他们不再直接拒签,而是必须在60-90天内咨询省政府。最终的生杀大权回到了省政府手中。
随着联邦EE(快速通道)分数居高不下且类别化抽选倾向明显,拥有更高确定性的PNP将成为大多数海外申请人的首选路径。
由于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预计各省将出台更多具有针对性的子类别。申请人需要更深入地研究目标省份的劳动力市场需求,而非仅仅盯着联邦的通用规则。
